211日詩篇 第110天 靈修題材

經文:詩篇九十八篇

主題:歌唱的信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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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的信仰是一個歌唱的信仰。每一個基督徒應該都是一個歌唱的人,因神吩咐我們「要向耶和華唱新歌」(v.1),歌頌的原因與內容則是「因祂行過奇妙的事•祂的右手和聖臂,施行救恩。」(v.1)

我們要歌唱主的得勝。如果我們的生活常是失敗,我們的心情常是灰暗,我們就要開始歌唱主的得勝,讚美帶來能力,你將會驚奇看見祂為你行了何等奇妙的事。

我們要歌唱主的救恩。「耶和華發明了祂的救恩、在列邦人眼前顯出公義」(v.2)。我們的生活應該是向人宣揚救恩信息的範本。

我們要歌唱祂的憐憫與信實。祂「記念祂向以色列家所發的慈愛、所憑的信實」(v.3)。祂是昨日、今日、明日永不改變的主,祂已憐憫了我們,祂的信實直到萬代。

我們要歌唱祂的來臨。第七至九節告訴我們,「願海和其中所充滿的澎湃•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也要發聲。願大水拍手•願諸山在耶和華面前一同歡呼•因為祂來、要審判遍地•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、按公正審判萬民」。使徒約翰在看見新天新地後,歡呼「主耶穌阿、我願祢來。」(啟示錄廿二章20),人世間諸多不公平與不公義,直到主來,祂會「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」(啟示錄廿一章4)

你是否常在生活中歌唱讚美神呢?如果我們失去了歌聲,可能也代表我們還失去了其他的東西──你對神的看見,對祂話語的信心──或者可能容讓罪惡與愁苦潛入你的生活中。要遵循詩人的教導,並「要向耶和華唱新歌」。

回應:配受尊崇的天父,願我的口常說出讚美祢恩典的話語,願我的全人都能像一首歌般獻給祢;求祢時時賜我新歌,好讓能夠我天天傳揚。奉耶穌的名求,阿們!

禱讀:詩九十八:19

背經:詩九十八:1

禱告事項:

1.為國家

為新竹縣縣府團隊能敬畏神,按神旨意治理縣政及每位縣民能離棄偶像,歸向真神。

2.為國度

為新竹縣的牧者及弟兄姊妹有切求寡婦的禱告及信心,能不住禱告直到新竹全縣歸主。

3.為同工

為主任牧師及你的區牧、小組長代禱,求神保守並恩待他們的家人,能認同他的服事並使他們能全家同心服事神。

4.為家人守望

(27:4)為自己及家人禱告,求神使我們可以住在祂的殿中並瞻仰祂的榮美,在祂面前求問。

5.【為宣教】,【為聖工】,【為年度目標】,【為教會本月主要聖工】部分,詳見當週週報

聖經速讀:利一∼三,太廿六:57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