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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9日
利未記 第5天靈修題材
經文:利未記二11-16
主題:馨香的素祭-抹油加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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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祭的祭物除了不可有酵、是經過加工的。另外還有幾項定規:
第一:獻素祭的時候,要加油和乳香。油在舊約的許多地方預表聖靈,顯然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,需要有聖靈的工作和同在。在新約裡,使徒約翰或是保羅也不斷地強調,聖靈和基督徒生命的密切關係(約三5,十四16-25;羅八-14;加五15-26……)。而乳香是一種越燒越香的貴重香料。當素祭加上乳香焚燒在祭壇的時候,它的香氣不僅往上飄揚,就是周圍的人也必聞得到。這正如神子民生活的見證一樣,有美好的香氣,所以保羅說:「感謝神!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,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。」(林後二14)這香氣不僅是神聞得到,就是四圍的人,也聞得到。
第二:要配鹽而獻。素祭必須用鹽調和(v.13a),鹽調和的意思是它「有味道」。神子民的生活不僅要顯出香氣,而且還要有味道,使人樂於親近我們,就如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醒我們如世上的鹽,「鹽若失了味……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了。」(太五13)
配鹽而獻的另外一個意義就是「如神立約的鹽」(v.13b),那是永不廢壞的意思(民十八19;代下十三5),表示我們生活的見證應當持久如鹽。我們不能一直用曾經有的見證來向主交帳,唯有謹慎自守直到主來,才是上策。
第三:素祭不可獨獻。除獻祭必先流血贖罪外,由素祭是見證神子民生活的聖潔來看,也有其道理,因為祭牲的流血贖罪就是救恩的預表(參來九22-28),若沒有神的救恩,就不可能有聖潔的生活。今天基督徒生命的成熟是建基於基督的救恩,我們是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(林後五17),在基督裡長大成熟(弗四13),在基督裡結果子(約十五5)。因此,獻素祭不是我們要不要的問題,乃是必須的,神的兒女都應該獻上生命的素祭(聖潔生活的見證),好讓神在基督裡拯救我們的心意得著滿足。
回應:
『親愛的天父,求祢用祢的聖靈充滿我,使我的生活見證能夠持久如鹽、馨香常漫,引人歸祢,奉靠主耶穌的聖名,阿們。』
禱讀:哥林多後書二14
禱告事項:
1.為國家
為屏東縣縣府團隊秉公行義,作神在地上掌權的代表,透過他們的治理為全縣縣民帶來認識神的機會。
2.為國度
為屏東縣的牧者及弟兄姊妹能成為屏東的尼希米,在信心中為屏東代求,直到神作工在此地。
3.為同工
為主任牧師及你的區牧、小組長代禱,求神為他圍起籬笆保護他及他所擁有的一切不遭仇敵的攻擊。
4.為家人守望
用(番3:17)為自己及家人禱告,求神使我們經歷祂是施行拯救、大有能力的神而且祂與我同在。
5.【為宣教】,【為聖工】,【為年度目標】,【為教會本月主要聖工】部分,詳見當週週報
聖經速讀:王下七∼八,約十九:17∼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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