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之家守則後顧與前瞻大事紀 發展與簡介年度目標異象與策略全職同工

基督之家的發展與簡介
寇紹捷長老/台北基督之家

督之家(THE HOME OF CHRIST )教會是一個「家」,此源於一個異象的啟示:「這家是永生 神的教會,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」(提前三:15)以「家」的型態建立教會,在家中要尊主為大,以基督為頭,弟兄姊妹為肢體;以愛為旗,傳揚耶穌基督捨己為人的恩惠福音。如此,真理得以傳開,教會才有根有基,磐石永固,柱石屹立不搖。

成長的「家」

1969年 1月23日晚,十四位同心同工齊集在一位王弟兄家中查經。之後大家同心禱告,尋求  神旨,寇世遠弟兄基於提摩太前書 3:15的異象,提出「基督之家」 的構想,立即獲得同工們靈裡的印證,體認到教會的實質乃是「家」。因為主耶穌就是「愛」, 而家是最能發揮愛的地方,人在家中倚靠的是神的憐憫,而家供應的來源更是從神而來。家的工作方向則要遵循三大原則:就地取「才」、就地取「財」、就地取「裁」。全家要同心走向標竿,「自傳、自養、自立」建立這「家」。

1969年 1月26日,第一個主日崇拜借當時總統府的餐廳舉行,有60人參加。第二個主日便增加到 120人。此後逐週遞增,聚會場所數易,總統府餐廳容納不下了,於是又租借中山堂的復興堂,繼以堡壘廳,以至光復廳,甚至中山堂的大廳,最後情商延平南路「實踐堂」。每主日長期租用,聚會人數幾達千人,講台信息則兼顧培靈、佈道。每次聚會均有呼召,予以聽眾決志信主機會。感謝主,前後計有二千餘人決志信主。同時在中山堂「堡壘廳」的查經,亦達數年之久,直到 神在1973年預備了副堂〈今天青島東路禮拜堂〉,與實踐堂同時並用。迄1997年,實踐堂不再續租,所有聚會才集中在青島東路禮拜堂。

這之前於1969年亦曾租用溫州街莊弟兄宅為教會辦公室一段時間。想起當初真是一無所有,只憑著主給的「異象」、弟兄姊妹火熱的心,就跨出這家的第一步。當年教會沒有聖經,弟兄姐妹就自己帶,養成了聚會帶聖經的習慣。沒有詩歌,寇監督就自己寫,而彙編成《口唱心和》與《心被恩感》兩百首詩歌本。雖然一切因陋就簡,卻更加增了弟兄姊妹愛主愛「家」的心。而今卅年走過來, 神為我們預備的,真是樣樣都有,唯缺一座大的禮拜堂,因此建殿的異象與負擔,是目前教會禱告祈求的要項,願神的旨意成全。

永遠的「家」

從初創時期始,基督之家即擬定「守則」十條,其中除申明本家信仰,係以全部聖經啟示的真理,為言行、思想、生活、工作的準繩,並堅持以地方教會原則為事奉的依據外,還特別強調1.竭力廣傳福音2.永遠尊主為大3.看別人比自己強4.施比受更有福。

1969年 7月,基督之家正式建立教會體制,推選寇世遠擔任監督一職,負責牧養全群,並遵照使徒時代耶路撒冷教會的榜樣 (徒六:2-4〉,將聖工分為「祈禱傳道」(靈修部)與「管理飯食」(行政部)兩大類,下設22個聖工小組。而在執行方面,則透過月會〈籌劃性質,全體同工參加)、週會(決策性質,有關部門同工參加)及年會 (通過年度計畫及預算,為全家最高權力機構)。此後,1969年12月財團法人成立,1978年寇監督赴美成立金山基督之家,1984年開始按立長老,1994年成立迦南牧區〈多為旅菲華裔子弟〉...,此為基督之家三十年來的重要里程碑。

三十年了,基督之家仍然守住「家」的異象,及地方教會原則。目前在台北、中和及美國舊金山、洛杉磯的基督之家,齊頭並進。雖沒有直屬關係,各自獨立,但仍有橫的連繫,彼此關懷,同心代禱,緊緊跟從主的腳步,齊赴標竿。

編按:本文作者寇紹捷長老為寇世遠監督之長子,現任教會長老。

原文刊於《台北基督之家三十週年特刊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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