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為首的代價
06/06 馬太福音 第67天
經文:馬太福音二十章17~28節
20: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,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,對他們說:
20:18 「看哪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。他們要定他死罪,
20:19 又交給外邦人,將他戲弄,鞭打,釘在十字架上;第三日他要復活。」
20:20 那時,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,求他一件事。
20:21 耶穌說:「你要甚麼呢?」她說:「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,一個坐在你右邊,一個坐在你左邊。」
20:22 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;我將要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」他們說:「我們能。」
20:23 耶穌說:「我所喝的杯,你們必要喝;只是坐在我的左右,不是我可以賜的,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,就賜給誰。」
20:24 那十個門徒聽見,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。
20:25 耶穌叫了他們來,說:「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,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。
20:26 只是在你們中間,不可這樣;你們中間誰願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用人;
20:27 誰願為首,就必作你們的僕人。
20:28 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」
這段經文記載兩個門徒的母親來向耶穌求,求耶穌讓她的兩個兒子將來能作「左丞相和右丞相」。可見這兩個門徒雖撇下一切來跟隨主,也受主教導三年多,可是心中卻還是充滿追求地位和成就的野心。而其他的門徒也好不到哪裡去,因為第24節提到,當他們知道這兩個門徒所做的,他們也是充滿「惱怒」,可見世上的名利是很難從我們身上脫掉。求主幫助我們把這種事奉的野心從我們身上完全脫去。耶穌如何幫助他們呢?耶穌讓他們看見「為首的代價」:
領袖需要喝苦杯:在第17~19節中,耶穌預言祂將會被定死罪,也要被戲弄、鞭打、釘十字架。在第23節裡,耶穌說:這樣的苦杯,凡是要服事祂的人也必須喝。服事主是一條艱難的道路,而教會的領袖要面對的艱難與挑戰更大,因此耶穌要我們在神的國中不可求名求利,而要有喝主苦杯的決心與預備。
領袖是眾人的僕人:第25~28節中耶穌強調一個與世界完全不同的領袖觀。今天這個世界是以「有多少人服事你」來衡量你的地位,愈是重要的領袖,就有愈多的人服事他。階級最高的領袖,則不僅享有從人來的服事,也握有掌管人的權柄。然而,耶穌說在教會卻不是這樣的,在教會中愈是有影響力的人,愈是一個服事別人,為別人「捨己」的人,他的犧牲是最多。
第28節告訴我們,耶穌已經為我們立下領袖的榜樣,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祂比世上任何一位偉大的君王更有資格接受前呼後擁的服事;然而,我們看見耶穌不但沒有被人服事,反而很勞苦地去服事人,為人治病、撫慰受傷的人,最後還為全人類捨命。
弟兄姊妹!「領袖是眾人的僕人」這個觀念重要到一個地步,耶穌要以為門徒洗腳來強調。但願教會中不論是小組長、長老或牧師等等,都是謙卑服事人的領袖。
回應
主啊!求祢除去我心中一切的野心,我願作一個謙卑服事主的人!
禱讀
馬太福音二十章26~28節
只是在你們中間,不可這樣;你們中間誰願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用人;誰願為首,就必作你們的僕人。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
QT經文
馬太福音二十章17~28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