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場地及設備如需報修,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報修,或親洽行政部與莊正竹幹事(02)2356-3911(分機208)聯絡。
場地報修申請表台北基督之家遺失物品處理須知
一、 台北基督之家(以下簡稱教會)為處理教會內拾得遺失物品,特訂本處理須知。
二、 遺失物處理程序:
(一) 在教會拾得遺失物品,應交由教會行政同工登記及編號暫為保管,登載於「台北基督之家遺失物品登記單」,必要時應拍照存證。
(二) 在教會外拾得遺失物品者,依民法有關規定處理。
三、 遺失物處理原則:
(一) 如為易腐敗物品、保管困難或保管費用過鉅時,教會得逕為處理。
(二) 如為有價證券、現金或其它貴重物品(如價值顯逾新台幣500元以上之物品、證件、印鑑…等),若無法得知所有人,或聯絡不上,自拾獲日起招領一個月,逾期將送交轄區警方處理。
(三) 如為未顯逾新台幣500元之非貴重物品,自拾獲日起招領一個月,逾期未領取物品,教會得捐作公益使用,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(四) 如為可疑之危險物、易燃物或受管制之物(藥)品時,應立即通知轄區警方處理。
四、 遺失物品若能辨識所有人者,應由同工儘速通知該所有人於期限內認領。認領時應注意下列事項:
(一) 若為本人認領,應出示身分證件,經核對無誤並填寫「領取書」後,始得將遺失物品發還。
(二) 若委託他人領取,請持所有人及委託人身分證件並填寫「領取書」,始得領取。
五、 若發現隨身物品遺失時,請於上班時間(周二至周六0830~1730)親洽行政部或撥打02-23563911#207陳沁愛幹事詢問,主日時間請洽主日服務台。
六、 本規定經主任牧師、行政主任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