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上帝對所羅門的回應
09/11 歷代志下 第9天
經文:歷代志下七章1~22節
當所羅門完成了獻殿的禱告,上帝不但以天上降火焚燒祭物的異象來昭告世人,祂悅納他們所獻的祭,並在夜間向所羅門顯現,這顯現除了表達上帝對所羅門的肯定,也再次與他確立「大衛之約」。本段上帝的回應中,有節經文值得注意,也是我們經常引用的:「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,若是自卑、禱告,尋求我的面,轉離他們的惡行,我必從天上垂聽,赦免他們的罪,醫治他們的地。」(參代下七14)今日一般基督徒(甚至是教會領袖)常常將這段經文讀成:「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,若是自卑、禱告,尋求我的面,我必從天上垂聽,赦免他們的罪,醫治他們的地。」好像只要透過禱告,就能夠獲得上帝的赦免和醫治,這樣的解釋是嚴重的斷章取義;事實上「自卑、禱告,尋求我的面」=「轉離他們的惡行」。如果沒有「轉離他們的惡行」=沒有「自卑、禱告,尋求我的面」。
請注意:聖經對「惡行」的定義與世人的定義是不同的。世人認為「惡行是做不道德的事」,但是聖經的惡行還包含了「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」(參雅四17)。換言之,「轉離他們的惡行」應該等於積極執行當行的善。而今教會最應該表現出來的善行就是,對外執行「大使命」,對內執行「大誡命」,因為這兩項,不但是教會已知當行的善,卻是最執行不力之事。今天台灣教會最應該轉離的惡行,就是「不宣教」和「沒有愛弟兄的行動」。
因此當這些年,聖靈在各處興起禱告運動的同時,我們一方面要感謝上帝的作為,另一方面也要自我提醒:不要忽略了愛弟兄與宣教的善行。不要以「行走禱告」替代了「隨走隨傳」,不要以「密室生活」替代了「肢體相交」。前者雖然是「必須的事奉」,但若忽略了後者,就成了「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」的惡行。
歷代志下七章十四節所強調的是悔改;禱告、尋求神乃是悔改行動中的一項元素;然而,悔改是否真實,不是看「禱告的內容、頻率」,而是看「行為的改變」,求主幫助今日的台灣教會,不要停留在「只熱中禱告」的階段,而是要更進一步去執行「愛弟兄、宣教」的善行。
回應禱告
親愛的天父,謝謝祢樂意接納我們的悔改,也願意赦免我們,醫治我們的地!求祢幫助我們不但認真禱告,也認真的悔改,每天執行大使命、大誡命,以至於祢醫治的能力臨到我們的地土。阿們!
禱讀
歷代志下七章14節
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,若是自卑、禱告,尋求我的面,轉離他們的惡行,我必從天上垂聽,赦免他們的罪,醫治他們的地。
QT經文
歷代志下七章1~22節